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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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32307号 原告广东粤邦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老赖不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2-12-01 20:42:3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605民初32307号

广东老赖不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粤邦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老赖不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粤0605民初3230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铝板货款175500.56元及以175500.56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的货款利息17550元;2、被告支付原告以拖欠货款175500.56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5倍计付的利息6469.39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娟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潘倩琪担任。本案定于2023年2月9日下午2时30于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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