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2)粤0605民初29559-8号原告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诉被告刘文通、谢丽婷、凌凤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2-10-26 17:30:5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605民初29559-8

谢丽婷、凌凤华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诉被告刘文通、谢丽婷、凌凤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2022)粤0605民初2955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三被告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74108.5元,利息、罚息及逾期违约金以贷款本金74108.5元为基数,合并按照年利率24%自逾期之日即2020年9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621日为31817.25元。2、请求判令三被告偿付原告律师费800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蓝斯艺独任审理,由书记员叶伟霞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9时于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