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中山乐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2021)粤0605民初6271号原告佛山市新涂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乐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王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605民初62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裁定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何桢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影红、李结梅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