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朱洪均: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卫东与被告朱洪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05民初6518号案件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案需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员何桢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范健良、人民陪审员陈洁薇组成合议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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