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605破申48号
佛山市南海区东成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东莞市立之力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对你公司提出强制清算申请一案【(2020)粤0605破申48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605破申48号案的传票、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破产申请书等。
申请人东莞市立之力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提交清算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东成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送达给你公司。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由审判员植少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潘国盛、黄馨栗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上午9时00于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三十七审判庭进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