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王芳、魏小想:
本院受理原告简启波与被告王芳、魏小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6043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俊霞、人民陪审员罗志深、朱雪芳组成,审判长由刘俊霞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5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3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