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邓仕国:
本院受理原告何桂勇、何文勇与被告杜天翼、邓仕国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560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两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向两原告返还垫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71391.0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俊霞、人民陪审员朱海帆、曾春前组成,审判长由刘俊霞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2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