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伴金:
本院受理原告李京炎与被告陈伴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14277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确认原告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港颐丰五金皮具厂自2013年9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50600元(4600元/月×5.5个月×2);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俊霞、人民陪审员尹嘉文、甄广坚组成,审判长由刘俊霞担任。本案原定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现因工作调整,修改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