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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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民初2115号原告辛爱英起诉被告何锵荣、钟伟雄、黄翠芳、何溢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区人民法院2016-08-23 15:51:1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钟伟雄

本院受理原告辛爱英起诉被告何锵荣、钟伟雄、黄翠芳、何溢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605民初2115号案的开庭传票。本院原定于2016年7月25日16时0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改期为201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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