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翠甜:
本院受理原告梁银信、陈铭恩、陈润恩诉被告陈翠珍、陈翠娴、陈翠甜、陈翠容继承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佛南法民一初字第4号案件的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姚淑玲、林嘉和、人民陪审员钟晓明组成,审判长由姚淑玲担任。本院定于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