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南海科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定勇诉被告广东赢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中院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中院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南海科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唐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佛南法丹民一初字第232号案件的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姚淑玲、代理审判员刘俊霞、人民陪审员钟晓明组成,审判长由姚淑玲担任。本院定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8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