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经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张文炎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西樵人民法庭副庭长;肖刚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狮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肖志军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张文炎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狮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肖刚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肖志军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西樵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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