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声让(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南海法院全面工作。
二、杨寒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书记官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三、周金明(党组副书记):分管政工科、纪检监察室。
四、杜广锵(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法律研究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八个人民法庭(执行业务除外)。
五、何尔冕(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八个人民法庭执行业务工作。
六、刘碧华(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主持政工科日常工作。
七、刘兴潮(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主持纪检监察室日常工作。
八、梁健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