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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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7643号原告罗玉玲与被告佛山市商银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惠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05 16:16:3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商银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罗玉玲与被告佛山市商银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惠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7643号案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佛山市商银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归还原告25793元,并支付利息(从2018年6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可接受最高利息计算,暂计至2024年7月12日为37657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巫伟文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第3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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