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破申115号
佛山市南海万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傅瑞洁对你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605破申115号案的通知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潘国盛、郭敏谊、张文烨组成,审判长由审判员潘国盛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楼4楼破产案件工作室进行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