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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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0765号原告冷加利诉被告招亚溪、邓美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0-21 11:01:4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0765

招亚溪

本院受理原告冷加利诉被告招亚溪、邓美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原告以两被告之间为合作关系为由追加邓美全为本案共同被告原告明确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3342元;2.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暂计5422.34元(以拖欠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8月24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蓝斯艺独任审理。本案原定2024年10月30日庭审取消,现定于2024121014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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