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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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1362号原告江自锦与被告周游、周奠藩、孙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裁定

区人民法院2024-04-26 18:52:3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362之一   

周游、周奠藩、孙云

原告江自锦与被告周游、周奠藩、孙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1362案的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自锦撤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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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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