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8654号原告佛山市涛俊纸品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速味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4-26 17:54:2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8654号

广州速味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涛俊纸品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速味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8654号案的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当事人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60元(违约金计算方式: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逾期一日0.5‰的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叶晟独任审理。本案定202474900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十七号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