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7204号之一原告佛山市富泰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温汝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4-22 17:00: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7204号之

温汝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富泰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温汝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605民初7204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定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庭审取消,变更开庭时间为2024年65110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