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7204号之一
温汝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富泰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温汝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605民初7204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定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庭审取消,变更开庭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1时0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