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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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4880号之一原告佛山市多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曾会平、杨玉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4-19 15:25:0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4880号之一

曾会平、杨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多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曾会平、杨玉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605民初4880],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定2024年5149时庭审取消,变更开庭时间为2024年679时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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