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4880号之一
曾会平、杨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多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曾会平、杨玉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605民初4880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定2024年5月14日9时庭审取消,变更开庭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