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许知平:
本院受理的(2024)粤0605民初3078号原告梁静怡诉被告许知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通知书。本案变更为由审判员陈妙珍独任审理。本案原定于2024年5月24日9时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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