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清申7号
南海市万维信息技术支持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佛山市南海新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你公司提出强制清算申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605清申7号案的通知书等。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由审判员黄立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潘国盛、审判员郭敏谊组成合议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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