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钟健鹏:
本院受理原告叶婷婷与被告佛山市云璞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钟健鹏、钟健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505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4115元;2.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411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自2023年3月19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淑梅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4月26日10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