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原告黄俊峰与被告苏德嫦、关玉清、刘计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2-21 15:20: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    

苏德嫦、关玉清、刘计欢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俊峰与被告苏德嫦、关玉清、刘计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原告黄俊峰不服本院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案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2.请求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苏德嫦、关玉清2023)粤0605民初21604号案中被上诉人刘计欢所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以上暂共计655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本院依法移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