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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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32516号原告余秀英诉被告佛山沃德冰雪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身体权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1-10 10:28:0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沃德冰雪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2023)粤0605民初32516号原告秀英诉被告佛山沃德冰雪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身体权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32516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全部费用13695.2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由审判员黄爱文于2024228日上午9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四十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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