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24966号之一
佛山市天宜通信有限公司、陈寿捷、陈福辉: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天宜通信有限公司、陈寿捷、曾小衍、陈福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叶晟独任审理,定于2024年2月19日9时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十七号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