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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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10225号原告广州品佳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严崇健、陈煊火、第三人杨建平、杨建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1-09 17:31: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煊火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品佳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严崇健、陈煊火、第三人杨建平、杨建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605民初10225号案的开庭传票等。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颜熙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223上午900分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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