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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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15143号原告广东雷圭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畅新门窗有限公司、黄春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2-06 17:25:1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15143号

佛山市畅新门窗有限公司、黄春荣

本院审理原告广东雷圭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畅新门窗有限公司、黄春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雷圭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3)粤0605民初15143号判决,提起上诉。因用法律规定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原告广东雷圭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请,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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