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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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29863号原告广东正恒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晟克斯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2-06 17:16:3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重庆克斯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正恒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克斯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现向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605民初29863号案的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50000元及违约金27717.5以247000元为本金,自2022年9月7日开始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2022年11月1日,违约金为6792.5元,以150000元为本金,自2022年11月2日开始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算到起诉之日为20925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颜熙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3110在本院大人民法庭第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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