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24986号之一
李保存:
本院受理原告唐吉宏诉被告李保存、广东省湘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24986号案的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2023)粤0605民初24986号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由审判员汤镜波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