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喜羊羊鲜奶商行、侯平平:
本院受理原告周业鑫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喜羊羊鲜奶商行、侯平平、陕西飞天乳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605民初30903-2号案的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周业鑫撤回对陕西飞天乳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