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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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5民初20394号原告佛山市鑫蓝玩具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三笑动漫玩具有限公司、王文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0-10-14 09:14:5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广州三笑动漫玩具有限公司、王文明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鑫蓝玩具加工有限公司被告广州三笑动漫玩具有限公司、王文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5民初19567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79973元及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原告利息(暂计至2020年6月30日,利息为2148元);2.本案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晓霞、人民陪审员叶瑞婵、甄广坚组成,审判长由刘晓霞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3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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