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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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5民初22806号原告佛山瀚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梁伟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诉状

区人民法院2020-10-12 17:49:4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0)粤0605民初22806号    

谭志杰: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瀚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谭志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5民初22806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居间费3950元整;2.被告支付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付清居间费之日止,按照居间费3950元的1%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止。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车惠青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陆伟锵、邱模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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