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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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5民初31029号原告周宜博与被告广东溯雅展览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0-08-07 17:21: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广东溯雅展览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宜博与被告广东溯雅展览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31029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驳回周宜博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受理费全额收取425元(周宜博已预交),由周宜博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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