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蒋彐贵:
本院受理的(2019)粤0605民初20031号原告何锦明诉被告申海军、蒋彐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9)粤0605民初20031号民事裁定书。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招伟妍、人民陪审员刘华昌及谭勇强组成,由招伟妍担任审判长。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3日14时3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二号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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