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豪鑫光学有限公司、佘光君、王海仙: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16413号原告李长英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豪鑫光学有限公司、佘光君、王海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16413号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汤镜波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柱标、唐柳萍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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