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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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5民初20784号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爱绿达木厂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尺度三六八门业有限公司、朱德富、钟小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9-2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尺度三六八门业有限公司、朱德富、钟小龙

本院受理的(2019)0605民初20784号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爱绿达木厂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尺度三六八门业有限公司、朱德富、钟小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粤0605民初2078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三被告给付原告货款60000元;2.三被告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支付逾期利息1837.50元;以两项合计61837.50元;3.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黄华文、人民陪审员周杰雄及高桂英组成,由黄华文担任审判长。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二号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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