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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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5民初2856号案原告曹茉诉朱吉林、吴小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进明内衣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9-2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民法院

   

吴小英(曾用名胡贱妹):

(2019)粤0605民初2856号案原告曹茉诉朱吉林、吴小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进明内衣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朱吉林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上诉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被告朱吉林上诉请求如下: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上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诉讼资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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