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长沙亚银美门窗有限公司、佛山市银美门窗有限公司、全宏增、全匡义、刘桂花:
本院受理的(2019)粤0605民初11062号原告赵平、郝小燕诉被告长沙亚银美门窗有限公司、佛山市银美门窗有限公司、全宏增、全匡义、刘桂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粤0605民初11062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长沙亚银美门窗有限公司、佛山市银美门窗有限公司连带清偿拖欠两原告的货款92098元;2.被告长沙亚银美门窗有限公司、佛山市银美门窗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原告货款的利息67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61570元自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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