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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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5民初11835原告黄武宽诉被告严小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7-05

广

   

严小毛: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11835原告黄武宽诉被告严小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11835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2.被告按借款协议向原告支付借款期间利息和逾期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截止至2019年5月22日,按借款期间年化18%利率计和逾期期间年化24%利率计,总利息共计5881.91元;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由审判员吴晓岚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焕燕、陈艳芬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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