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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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5民初2406号原告姚越诉被告黄云林等、第三人广东春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7-0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周景齐、盛大、张红波、郝伟:

       本院受理原告姚越诉被告黄云林、肖承飞、张红波、郝伟、刘英豪、周景齐、盛大、第三人广东春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姚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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