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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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5民初12201号案原告叶锦松、叶秀云诉被告清远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健标、朱有全、陈柏强、邓智浩、刘志联、谭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6-2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朱有全

本院在审理(2018)粤0605民初12201号案原告叶锦松、叶秀云诉被告清远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健标、朱有全、陈柏强、邓智浩、刘志联、谭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12201号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黄炫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为民、何献娟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8月28日9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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