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9)粤0605民初3536案原告郑敏诉被告李文坚、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立德富织造厂、张丽结、黄丽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9-06-2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李文坚: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3536案原告郑敏诉被告李文坚、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立德富织造厂、张丽结、黄丽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3536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李文坚、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立德富织造厂立即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8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10月9日为15400元,暂合计835400元);二、被告张丽结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黄丽欢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张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为民、何献娟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