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杨超: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9208号原告胡秀容诉被告杨超、白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9208号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由审判员黄炫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庞锦雯、曹月萍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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