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任保军、王芳:
本院受理的原告黎镕华诉被告佛山市南海石门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任保军、王桂梅、任铭锐、张彪、王芳、张瑞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13378号案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变更由审判员张娃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唐汉冰及刘忠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院定于2019年5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