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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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5民初12030号原告陈文新与被告周雨微、佛山市开太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7-12-1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周雨微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新被告周雨微、佛山市开太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605民初12030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支付所欠原告的劳务费12579元及逾期利息(从2016年9月18日起至两被告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姚淑玲、人民陪审员何佩兰、陈少英组成,审判长由姚淑玲担任。本院定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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