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李勇:
本院在审理(2017)粤0605民初11424号案原告陈飞诉被告佛山市南海金殿娱乐有限公司、黄萍、李勇、胡久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605民初11424号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张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冯慧莹、黄绮雯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