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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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提交倪劲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集资参与人申报集资证据材料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05-22 14:41:5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1)粤0605 执31209 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倪劲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开展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参与集资数额等情况的专项审核工作。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权益,确定集资参与人申报集资证据材料的截止时间至2023 年5 月30 日。因逾期申报或申报信息不全造成无法在本院专项审核中核实参与集资情况的,不纳入参与本次执行所得款的分配范畴。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杜法官、区书记员电话:0757-81160070、8668111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城中路67 号(罗村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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