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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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5执29315号退款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1-06-17 16:53:2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0)粤0605执29315号

  周桃明、武红喜、董宋伟、孙修卫、兰正红、刘泽有、张乃钦、廖春良、黄照东、李金祥、凌文安、陆明磊、王磊、潘华: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中季等50人与被执行人黄胡才等27人诈骗罪责令退赔一案,现有执行款13606.32元待转退给你方。因你方在立案执行至今未向本院提供收取执行款的银行账户信息,现请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供本人的收款账户(含开户银行网点名称、户名及账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桂城人民法庭

  案件承办人:黄钻贤

  电话:0757-81817295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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