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605执29315号
周桃明、武红喜、董宋伟、孙修卫、兰正红、刘泽有、张乃钦、廖春良、黄照东、李金祥、凌文安、陆明磊、王磊、潘华: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中季等50人与被执行人黄胡才等27人诈骗罪责令退赔一案,现有执行款13606.32元待转退给你方。因你方在立案执行至今未向本院提供收取执行款的银行账户信息,现请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供本人的收款账户(含开户银行网点名称、户名及账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桂城人民法庭
案件承办人:黄钻贤
电话:0757-81817295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